电气工程学院荣誉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强学生学习的荣誉感,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根据学校《河南工业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荣誉学分课程目录
电气工程学院根据《河南工业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各主修专业均需开设荣誉学分课程供学生修读。具体课程目录如下。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 | 电力系统分析 | 3.5 |
2 | 电机学 | 4 |
3 | 电力电子技术 | 3 |
4 | 高电压技术 | 2.5 |
5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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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5 |
2.自动化专业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 | 自动控制理论 | 3.5 |
2 | 电气控制与PLC | 2 |
3 |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 2 |
4 | 微控制器综合设计与实训 | 2 |
5 | 工业控制网络 | 2 |
6 | 运动控制系统 | 2 |
7 | 过程控制系统 | 2 |
|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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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 |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 3 |
2 | 自动控制理论 | 3 |
3 | 数字信号处理 | 2.5 |
4 | 测控电路 | 3 |
5 | 误差理论与数据分析 | 2 |
6 | 工程光学 | 2 |
| | 15.5 |
4.自动化(嵌入式方向)专业 |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1 | 自动控制理论 | 3.5 |
2 | 嵌入式系统原理与应用 | 2 |
3 | 嵌入式Linux系统 | 2 |
4 | 微控制器综合设计与实训 | 1.5 |
5 | 数字信号处理 | 3 |
6 | 运动控制系统 | 2 |
7 | 嵌入式程序设计综合设计与实训 | 1.5 |
| | 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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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应届毕业生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可自主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一)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在校期间所有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
(四)修读本专业开设的全部荣誉学分课程,且各荣誉学分课程成绩不低于85分。
(五)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0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评选标准
(一)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留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荣誉学士学位在主修专业中设置,辅修专业不设置荣誉学士学位。
(二)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参考依据。荣誉学士学位的评定以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参考依据,同时考虑其他成果业绩,进行量化评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将按照申请学生成绩、学生在校期间竞赛获奖、论文发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拟定“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具体评选指标项与各指标项分值见附件1。
(三)德智体美劳综合考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荣誉学士学位的申请与评定流程
(一)自主申请。达到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基本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程序规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荣誉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学院的实施细则,对申请的学生开展评选。
(三)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五、附则
(一)荣誉学士学位不区分学科门类,由学校颁发统一的荣誉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编号规则:学校代码(5位)+标识码(1位)+年份码(4位)+学院代码(4位)+顺序码(3位)。
(二)对于已获得荣誉学士学位者,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其荣誉学士学位资格。
(三)荣誉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一律不予补发。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证明。
(四)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评选指标项设置表
附件
评选指标项设置表
类别 | 指标项 | 单项分数 | 总分数 |
基本项 | 平均学分绩点 | | 80分 |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 3 | 20分 |
发表论文 | 3 |
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 | 3 |
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 2 |
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 | 3 |
参加假期社会实践 | 1 |
从事班级管理 或低年级助教工作 | 1 |
海外学习交流经历 | 1 |
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1 |
考取研究生 或已签就业三方协议 | 2 |
加分项 | 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 或受到重大表彰 | | 5分 |
注:
学生评选指标项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其中,基本项满分100分,加分项满分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