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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荣誉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试行)

作者: 发布于:2025-05-28 17:31:43 点击量:打印此页

电气工程学院荣誉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加强学生学习的荣誉感,促进学生在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根据学校《河南工业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专业荣誉学分课程目录

电气工程学院根据《河南工业大学荣誉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各主修专业均需开设荣誉学分课程供学生修读。具体课程目录如下。

 

1.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电力系统分析

3.5

2

电机学

4

3

电力电子技术

3

4

高电压技术

2.5

5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

2.5

 


15.5

 

 

2.自动化专业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自动控制理论

3.5

2

电气控制与PLC

2

3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2

4

微控制器综合设计与实训

2

5

工业控制网络

2

6

运动控制系统

2

7

过程控制系统

2

 

 

15.5





 

 

3.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传感器与检测技术

3

2

自动控制理论

3

3

数字信号处理

2.5

4

测控电路

3

5

误差理论与数据分析

2

6

工程光学

2

 

 

15.5

 

 

 

4.自动化(嵌入式方向)专业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1

自动控制理论

3.5

2

嵌入式系统原理与应用

2

3

嵌入式Linux系统

2

4

微控制器综合设计与实训

1.5

5

数字信号处理

3

6

运动控制系统

2

7

嵌入式程序设计综合设计与实训

1.5

 

 

15.5





 

二、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应届毕业生满足以下基本条件的,可自主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一)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三)在校期间所有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

(四)修读本专业开设的全部荣誉学分课程,且各荣誉学分课程成绩不低于85分。

(五)外语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5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考试成绩达到6.0及以上。

4.托福(TOEFL)考试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

(六)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三、评选标准

(一)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含留学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荣誉学士学位在主修专业中设置,辅修专业不设置荣誉学士学位。

(二)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参考依据。荣誉学士学位的评定以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参考依据,同时考虑其他成果业绩,进行量化评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将按照申请学生成绩、学生在校期间竞赛获奖、论文发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择优推荐,拟定“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具体评选指标项与各指标项分值见附件1

(三)德智体美劳综合考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荣誉学士学位的申请与评定流程

(一)自主申请。达到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基本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程序规范。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本实施细则,荣誉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和学院的实施细则,对申请的学生开展评选。

(三)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

五、附则

(一)荣誉学士学位不区分学科门类,由学校颁发统一的荣誉学士学位证书,证书编号规则:学校代码(5位)+标识码(1位)+年份码(4位)+学院代码(4位)+顺序码(3位)。

(二)对于已获得荣誉学士学位者,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其荣誉学士学位资格。

(三)荣誉学士学位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一律不予补发。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证明。

(四)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五)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评选指标项设置表

 

 

 

附件

 

评选指标项设置表

类别

指标项

单项分数

总分数

基本项

平均学分绩点

 

80

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

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

20

发表论文

3

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

3

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

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

3

参加假期社会实践

1

从事班级管理

或低年级助教工作

1

海外学习交流经历

1

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1

考取研究生

或已签就业三方协议

2

加分项

为学校取得重大荣誉

或受到重大表彰

 

5

注:

学生评选指标项得分=基本项得分+加分项得分。其中,基本项满分100分,加分项满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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