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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于:2025-09-22 09:22:36 点击量:打印此页


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和河南工业大学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复试过程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接收推免生的专业及人数

专业

类别

招生计划(人)

控制工程

专硕

4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硕

4

智慧储运科学与工程

学硕

2

注:招生计划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三、接收推免生的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思想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科专业须与申请人本科所学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所接收的推免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因违法违纪而受处分记录。

四、申请程序

1. 推免资格: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2. 网上注册: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要求填报相应信息和志愿。

3. 网上报名: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选择推免类型(硕士推免生),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推免生报名开始时间为2025922 9:00

4. 复试通知:我校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开通时间为2025923 9:00,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或电话咨询我院复试等相关事宜,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五、申请人复试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请接收推免生,申请者应当向学校提交下列材料:

1.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 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1 份(封入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3. 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1份。

4. 国家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及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5. 思想政治表现证明。

6. 获奖证书和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获奖证书等材料。

申请人参加复试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交我院进行审核,审核后原件由申请人本人留存,复印件留存学院备案。

六、接收推免生复试安排及复试要求

1. 复试具体时间待定,以学院电话通知为准。

2. 复试方式:线下复试。复试前,申请者须将学生证、身份证、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获奖证书或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学院审核。

3、复试人员组成:学院组织成立复试专家小组(专家组成员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负责对学生面试。

4、复试内容及成绩评定:

1)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由学院确定内容并组织专家面试考核。面试流程:1.考生自我介绍(自身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等, 5分钟);2.考生随机抽英译汉翻译题,考生首先朗读英文原文,然后进行现场翻译(5分钟);3.专业导师提问沟通交流(30分钟)。

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未达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七、录取

1. 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录取原则依据推免生复试后总成绩,综合考虑推免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结合招生名额,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小组提交的复试结果进行审核,并及时将考生复试情况表和复试情况汇总表(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百分制计分的复试成绩、拟录取专业代码及名称等信息)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复审通过后,根据学院所报复试结果,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推免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开通时间为2025925 9:00。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学院录取结束时间为20251012日。

八、其它事项

1.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 被我校确定接收录取的推免生,须遵守各项法规制度,违法违规违纪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河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申诉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蔡老师 03716775882215136165622

学院邮箱:dqyjs@haut.edu.cn

学院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10031号楼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20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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