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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作者: 发布于:2025-04-07 11:05:13 点击量:打印此页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47号)文件要求,为充分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过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辉  王  

副组长:张自广        刘建娟            卢  涛  张晓辉

    员:李沛沛         张世杰  闫晶晶                     姬淼鑫         许之磊

二、申请条件

1. 凡申请转入电气工程学院的本科学生均应符合《河南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47号)及学校其他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2. 凡申请转入电气工程学院的本科学生高考科目应符合专业对高考科目的要求。

3. 凡申请转出电气工程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

三、转入工作流程

1. 资格初审:在转专业工作启动后,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转出学院进行审批,经我院初审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2. 综合考核:申请人通过资格初审后,学生所申请专业申请人数超出计划数的,需参加由我院组织的面试。

1)面试时间: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流程,我院将选择合适时间组织申请转入面试。

2)面试范围: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态度、数学素养、心理素质、综合能力等方面,满分100分,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由各专业分别组织进行,面试小组成员为35人,面试成绩为面试小组成员的平均打分。

3. 录取办法:

1)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2)凡符合我院转入条件的本科学生,所申请专业申请人数大于可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的,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4. 审批流程:公示结束后,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统一报送教务处,进入由学校规定的工作程序。

四、转出工作流程

在转专业工作启动后,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经学院初审同意后,按照学校及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后续程序。

五、异议申诉

对转专业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转专业工作期间,联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67758821);对学院回复或处理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申诉(电话:67756010)。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均不予受理。

本细则由河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其余相关事项及本细则与学校规定发生冲突的,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河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5331

本文关键词:转 学生 专业 本科 实施 工程学院 细则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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